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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推荐)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4篇

发布时间:2022-11-10 0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4篇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篇1

  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三篇。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1

  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三、序列架构

  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九支分队,明确如下: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

  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

  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

  六、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

  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并明确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2

  一、落实规定动作,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3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二、联系主体及联系范围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三、主体职责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2.建立完善联系困难退役军人机制。认真按照《中共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四)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典型事例或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并积极推送到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持续传递正能量。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二、联系主体及联系范围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三、主体职责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2.建立完善联系困难退役军人机制。认真按照《中共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四)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典型事例或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并积极推送到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持续传递正能量。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篇3

  一、落实规定动作,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篇4

  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传播正能量,为推动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英雄张富清,担使命”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军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总队,总队长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队长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总队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章海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乡镇成立分队,分队长由各乡镇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担任,乡镇服务站站长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三、序列架构

  为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和管理,县直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全县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九支分队,明确如下: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团结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学张富清等典型大力弘扬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离军不离党的优秀精神品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五、志愿者招募

  针对退役军人群体进行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收相结合,总队招募人数40人,每分队招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中必须吸收两至三名党政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招募的志愿者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单位考察、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有犯罪、治安处罚记录及政治思想底数不牢、不可靠及有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队情况的一律不得招募。

  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所有退役军人志愿者必须按要求填写鹤峰县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选择申请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其中九支分队由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交注册登记表,各分队志愿者由分队联络员分管,总队统管并发放统一服装。进行相关志愿活动时,参与志愿者必须统一着装进行志愿者活动,各分队组织活动时须先报备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总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中国志愿服务系统网站,由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组织活动,并进行服务时长计时。

  六、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我:永葆军人本色,尽己所能,不计报酬!

  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并明确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严格招募对象。对招募的志愿者对象首先具备孝善品行,无不良记录。单位考察和政治考核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特别是思想底数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酝酿,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3.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将乡、镇的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4.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进行内外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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