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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设计合同必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7-06 11:15:02 来源:网友投稿

设计合同第1篇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设计周期此项目设计周期天,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计合同必备,供大家参考。

设计合同必备

设计合同 第1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 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 天,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 概念及初步设计 阶段。

深化扩初设计 阶段。

施工图设计 阶段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 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 概念设计说明;

b)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 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1) 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 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 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 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 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e) 用以表达主要景点( 经与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图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观小品;

f) 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 总技术说明:

2. 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3. 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4. 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5. 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6. 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法

参照国家及河南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平方米等与 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
元整

本项目景观设计费甲方按分期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五、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员组成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 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

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义务

1. 乙方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设计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进行景观设计工作,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要求与乙方交换意见,定期会审方案,图纸及甲方多次修该设计造成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如果甲方执意要改变方案,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设计费。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设计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只需进行细节调整时,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总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交换号:

设计合同 第3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___张,总计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第4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本合同委托设计的要求:

乙方将严格按照瑞典公司招标书的各项要求,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对投标书的设计工作。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投标书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具有独创性、完整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资料的,应保证得到该资料所有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如下:

1) 瑞典公司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 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及设计思路;

3) 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辅助资料。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 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1. 交付时间:年日前交付初步设计稿,日前

交付最终投标书。

2. 交付地点为以下第

1) 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 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 其他

3. 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

1) 纸质版本;

2) 电子版本;

3) 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四条 [交付标准]

1. 对乙方交付的初步设计稿,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修改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的时间,并保证最终投标书的交付时间。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该投标书已通过甲方的认可。

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增加的修改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归属]

1. 在甲方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在委托设计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

2. 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 双方认可委托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经甲乙双方评估认定:本合同所完成的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遭遇任何一方的侵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或双倍以上)。

设计合同 第5篇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
人民币,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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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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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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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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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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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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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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