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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6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0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6篇)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6篇),供大家参考。

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6篇)

篇一: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重大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一:为更好地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

  作。中和街道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等“三到位”抓实抓牢。一是宣传到位。中和街道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社区六职干部大

  会、自查培训会(12个社区和街道科室负责人)等专题会,通过街道QQ群、微信工作群、街道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社区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

  二是落实到位。街道制定了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专项整治五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联系社区领导)、科室(社区)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分解细化到人,落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方式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查找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督查到位。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的专项督查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全程跟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着眼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实实在在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

  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3月28日,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河南省调研时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重大。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为建设美丽厦门典范翔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的迫切要求,是确保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本文将结合翔安区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归纳总结,我们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政令不畅型。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如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经查,2014年7月,翔安区新店镇吕塘社区“两委”研究决定将社区300多亩集体虾池对外发包转型,并决定由社区居民代表投票决定承包单位。厦门东石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行贿获得承包权,并伙同社区干部,在开发项目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虾池退养、填土等工作,给虾池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对相关社区干部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贪污受贿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如,经查,翔安区执法局马巷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洪某云,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为其谋取利益;在明知部分村民存在违建行为的情况下,接受贿赂及请托说情,违反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造成辖区内违建风气泛滥,社会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

  5年2个月。又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某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再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某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截留挪用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经查,2004年10月-2015年5月,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先后挪用120万元社区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自家房屋装修费用、购买小轿车、支付个人欠款和日常开支。蔡某沂在担任社区主任期间,截留征地补偿款、宅基地款、农贸市场店面转让、出租款等,私设“小金库”,款项高达800余万元。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将蔡某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侵占“三资”型。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为村跑项目之名,“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一些有利可图的工程,村干部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渔利。

  5.玩忽职守型。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翔安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某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又如,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某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6.徇私舞弊型。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

  7.作风不实型。有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得过且过、敷衍塞责,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表现为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用公款大吃大喝,在家庭大事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公车私用、超标准公务接、公款旅游等待仍屡禁不止。如,经查,2014年8月9日和2014年8月19日晚上,时任翔安区新店镇副镇长的陈某良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经营性娱乐场所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关费用全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又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

  等社区干部在“小金库”中大肆挥霍浪费,仅2009年至2012年间,用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消费就达60余万元。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亦是如此,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是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

  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结合翔安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村(居)清风工程为抓手,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

  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要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对用权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体制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制度诱因。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具体来说,要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基层执法权力,量化执法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并制定一套程序与操作相配套、相协调,又运转顺畅、行之有效的执法程序。规范完善执法档案,严格建档、实行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人,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对执法各环节,必须建立格式化文书和报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和审批,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全面推进农村“五要”工程,切实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将村财村务如实、全面向群众公开,让腐败在阳光下无所遁形。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可制定我区落实村(居)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镇街、村居拒不推行、不落实村居务公开或在村居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实推动村居务公开制度

  的有效贯彻执行。要强化村居财务审计,进一步完善村居财务委托代理制,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活动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落实招投标制度,村居工程项目发包,必须公开招投标,坚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压力传导,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

  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五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基层党委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篇二: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X纪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XX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

  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

  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XX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等文件,并于20XX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XX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

  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XX年7月

  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XX年至20XX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篇三: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全文共计6828字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三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一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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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共计6828字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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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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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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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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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

  

篇四: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三篇锦集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1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重点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力求精准把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新变化新趋势,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在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对民生政策信息不公开和违规审批发放低保、医保等资金问题反映强烈。在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多集中在扶贫工作中截留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对象精准识别及扶贫项目建设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在惠农领域中,群众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反映最多,对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编造虚假骗取惠农资金和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三类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破坏发展环境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其中,反映最

  突出的是违规执法、执法不严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企业发展设置重重障碍;一些基层税费部门弹性收取税费,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二是社区服务领域。群众反映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问题最多,其次信息公开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和服务管理中吃拿卡要问题,再次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和补助资金问题。三是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群众反映耍特权问题最为强烈,对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反映排在其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基层干部缺乏纪律和廉洁意识。基层干部整体上呈现年龄老化、学习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一些基层干部把公权当私器,要么运用手中的权力收买人心,要么怕得罪人,办事不能处以公心。基层权力制度约束不到位。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基层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存在重发展稳定、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过多考虑抓发展保稳定、只要村里不出事就不过多干预。纪检组织大多只设置到乡镇一级,且乡镇纪

  委人员少、能力弱,监督显得力不从心。基层干部存在心态失衡现象。基层干部待遇较差,影响

  其工作心态和对自身的发展预期,有的认为只要不被免职,能不能干出业绩、群众是否满意无关紧要。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措施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引领风尚,用身边的反面案例告诫警示,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红脸出汗,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入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模式和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健全对扶贫惠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更多从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

  

篇五: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都作出了与门部署中央纨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月23日中央纨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纨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规电话会议201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与项治理劢员部署电规电话会2016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电规电话会议

  浅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6月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2016年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近两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评价指标得分还较低,一些群众对政府还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39起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清理并纠正违规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2300余万元;清理并收回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1.4万平方米;清理并收回合同履约不到位项目闲置用地1.36万亩。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表现为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2008年-2013年,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

  2.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直接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特定对象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贪污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如:庐山市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将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其中31.8万元被用于购买轿车一辆,其余款项大部分被用于充Q币玩网络游戏。

  3.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2009年-2012年,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民与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等三人截留民政低保指标,套取民政低保资金约8700元用于弥补个人工资。

  4.玩忽职守。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浔阳区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原主任王清荣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材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如:2012年7月以来,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清晰。基层干部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执纪惩处力度不够。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

  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赢得民心,对巩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能否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建立健全机制,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完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通过落实集体议事、民主集中制度,防止个别干部独断专行,通过财务监督制度,防止财务弄虚作假,通过落实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健全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宣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基层干部深刻认识自己身边干部犯错误的原因,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通过开展教育学习,扎紧思想上不敢腐、制度上不能腐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发生的思想和制度诱因。

  二是结合“基层接访”,依靠群众参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结合“民情家访”“基层接访”等活动,主动公开市纪委监察局“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792-12388和网上举报网址http://www.jjlx.gov.cn/xfjb,主动上门收集问题线索。与接触群众过程中,拜群众为师,诚恳地与群众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在基层权力运行体系中,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基层重点领域的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

  四是结合“两个责任”,严肃查处问责,有效遏止腐败现象。基层党委机关要把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是结合“队伍建设”,改善干部待遇,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不断加强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基层干部生活。随着改革进入矛盾的凸显期,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方面相对较差,两方相比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关心基层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待遇问题,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篇六: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欠缺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0月至12月,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3个方面1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整改中3个,给予组织及其他处理4人。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紧抓“一号工程”。牢牢树立“招商引资是一号工程”的观念,大员上阵、全员上阵,提高项目引进质量。二是持续强化对策措施。抓好项目的推动落实,抓好项目入库扩库和纳统工作。三是分解细化工作职责。将经济目标细化到季度、到月份,建好项目档案,分解包保到人,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2.针对发展不均衡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紧盯发展所需,立足全区、开发区大局,加速推进服务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学校建设。二是倒排工期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在“四保”(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实效)及文明施工基础上赶进度。三是合理划分施工段。增加施工作业班组,争取将既定计划往前提。四是统筹协调推进。及时协调进场施工,做到统筹推进,高效衔接。

  3.针对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选任一名年轻干部担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大桥园区书记,协管经济发展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关系,严格落实编制、工资关系、人员一致原则。三是探索聘任制改革,积极引入社会人才。四是继续落实“1+3+X”服务企业机制,重点企业重点联系。

  4.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把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宣传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1.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开展常态化工作作风整治。集中治理“庸懒散慢乱浮”现象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工作纪律整顿,对违纪行为问责处理。二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要求,积极实施消防隐患整改。三是针对违建问题,多措并举合力破解。一方面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另一方面联合藏龙岛产业园、村委会人员做好24小时轮班巡查守控,加强宣传,营造社区控违高压态势。

  2.针对制度执行抓得不严的问题。一是通过重新筛查和督导,全面落实对严重精神病患者的“五包一”责任制,规范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确保病患管理不松懈。二是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对比对出的低保疑似超标人员83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要求的36人,进行了整改取消,并加强动态管理。

  3.针对项目管理有疏漏的问题。一是项目计划管理。对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年度内计划外增补项目,由相关单位申请,并经审批后实施。二是完善项目手续。经研究同意实施的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环评、初设等前期审批手续和土地、规划等合法合规手续以及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施工期间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对重大设计变更及签证给予明确的意见,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4.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处理资金往来、列支有关资金,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核,增强决策科学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对开发区各级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综合能力强的业务团队。三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5.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资产管

  理要求,定期对所属资产进行盘点,机关及4个产业园固定资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登记、核销等工作,定期对账务中往来款项进行检查,对应收款项进行催收,针对长期挂账款项做好及时清理工作。

  6.针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完善财务手续,要求经开集团后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流程和手续,在对外资金往来时,按照公司治理规范要求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7.针对三公经费管控不够严的问题。一是规范了公车管理。制定了《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务交通出行管理制度(试行)》,严格了审批流程,做好使用登记,确保公车使用管理规范。二是对违规借车并报销费用情况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坚持拒绝报销。

  8.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责令各园区按照《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补缴,目前已补缴到位。二是成立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建立工会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每年对工会费用进行独立审计。

  三、在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组织设置。对22个党支部中应改设为党总支的,党工委已上会研究,并呈报区委组织部,待批准改设。二是规范两新党组织

  建设。整合“两新”党组织8家,切实加强抓“两新”党建的主体责任,推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三是规范党费收缴。根据党章要求,理顺党费收缴,形成党费收缴明细台账。

  2.针对人员管理较混乱的问题。一是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紧紧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考核、任前监督、公示公告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以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作为党工委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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